一、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立法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审议和意见;撤销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和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领导和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指导市属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根据政府正职领导人员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各部门正职领导人员;依法任免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本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等。
(二)内设委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共设七委:即人事委、财经委、法工委、城环委、农工委、教工委、民侨工委,二室即研究室、信访室,各委室下设办公室。一厅即办公厅,办公厅下设:机关党委、行政科、秘书科、办公室、档案室。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54.14万元,比2015年预算收入1021.35万元减少67.21万元,减少0.07%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530.12万元,比上年减少6.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基本支出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423.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54万元。
2、项目支出424.02万元,比2015年减少60.98万元,减少12.57%,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增加“忻州环保行”经费36万元、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补贴43.02万元,2016年减少代表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经费50万元、减少网站建设经费90万元。共计减少68.9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代表视察、评议等活动、专职常委会、培训、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经费等。
3、“三公”经费说明: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比2015年下降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都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上年减少1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公务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保留车辆4辆。
4、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现有车辆4辆。
(三)无政府基金预算。
附表: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