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安智明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戴培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彦忠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浩宇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 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正斌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主办:忻州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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